鸡舍内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专业装卸工正在转移非法储存点烟花爆竹
红网宁乡1月28日讯(通讯员 盛治国 熊胜兰)年关临近,烟花爆竹经营又将迎来高峰期,一些违法者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1月27日下午,宁乡县安监、公安、回龙铺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查处了位于宁乡县回龙铺镇万寿山村的一处大型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现场缴获各类烟花爆竹5000余件,并转运至安全地点,及时排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这是今年以来宁乡县第一例且是近五年来查扣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例。
1月27日上午11时,宁乡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在宁乡县回龙铺镇万寿山社区9组万寿山中学后面原一处养鸡场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接到群众举报后,县安监局局长周兵山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局烟花科和回龙铺镇安监站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查看。绕着万寿山中学的围墙往里走,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点就在学校后背,这是一个废弃的养鸡场鸡舍,紧挨鸡舍两边,便有居民住宅。打开废弃的鸡舍,里面堆放了数千件烟花爆竹。经执法人员查看,“火药库”的正对面是万寿山中学,两者直线距离不足100米。挨着鸡舍,还有居民正在烧火煮猪潲。
“这太危险了。”宁乡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刚打开鸡舍也惊出一身冷汗,当即将煮猪潲的火灭掉,并将这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暂扣,随即,回龙铺镇派出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将烟花爆竹老板和房主等3人进行了收押审讯。
经查,这批烟花爆竹系一喻姓老板非法储存在此。喻某某在宁乡县白马桥乡白马南路有个经营门店,由于近年底,进入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他便从2015年11月开始租下这一鸡舍用于烟花爆竹成品的存储,准备进行销售。
记者从宁乡县安监部门了解到,该鸡舍建筑结构简陋,不具备储存条件,与周边居民房、学校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系非法储存。喻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来源:红网
作者:盛治国 熊胜兰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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