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县的台湾居民可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了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编辑:刘艳芳 2016-01-29 11:15:19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县站1月2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28日,记者从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获悉,从今年开始,台湾居民也可以在长沙县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了,而且是进一步扩大和放宽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行业领域、地域范围及经营条件。
  
  “以前台湾居民要来大陆经商,只能通过外资审批来创建企业,而现在允许个体经营,并取消了对从业人员和营业面积的限制。”长沙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负责人介绍,在2012年至2015年底,全国只有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重庆等9个省市可接受台湾居民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此次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原9省市的基础上,再次开放天津、河北、山西、湖南、山东、贵州等17个省市自治区。
  
  开放的经营范围从餐饮业和零售业两项增加到24项之多。而且还取消了从业人员不得超过10人,营业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的限制。
  
  □相关链接
  
  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批发;零售业(烟草制品零售除外,且不包括特许经营);装卸搬运(仅限港口货物装卸活动);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国际船舶代理活动);仓储业;餐饮业;软件开发;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图书出租(仅限漫画图书出租,经营图书为国内出版单位的正式出版物或由批准的图书进出口单位进口的出版物);社会经济咨询(仅限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广告业(不包括广告发布服务);包装服务;办公服务中的以下项目:标志牌、铜牌的设计、制作服务,奖杯、奖牌、奖章、锦旗的设计、制作服务、翻译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婚姻服务(不包括婚姻介绍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其他日用产品修理业;建筑物清洁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赵鹏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1/29/106643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