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魏某是湖南衡阳人,原是衡阳市某国企员工,日子一直过得不错。2006年,魏某单位集资兴建福利房。魏某预定了一套面积最大的房子,交纳1万元集资款。2007年上半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开始趋于火爆。见卖房有利可图,2007年下半年,魏某将自己的集资房以2.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因魏某单位效益变差,无钱支付尾款,承建商推迟交房,魏某便没有向王某过户。
魏某本以为大赚了一笔,可怎么也没想到,2008年上半年,房价再度飙升,他那套集资房的市价突破了10万元。魏某自觉吃了大亏,心有不甘,便趁着房产证尚未过户,于2008年下半年,将房屋以11.6万的价格卖出,并以单位延期交房为由,推迟向卖主交付。2011年,在房屋过户手续办完后,魏某再次将房屋以26.8万元的价格卖出,随即潜逃。
2月4日,将赃款挥霍一空的魏某意图乘车回老家,欲与亲人团聚,可一下车即被民警抓获。魏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莫玉鑫 张宇驰 唐祁凤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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