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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娉娉 2016-02-14 0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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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明勇
  
  (2016年1月24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十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交提案914件,经审查,立案636件,立案率69.6%。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类276件,政治建设类56件,文化建设类50件,社会建设类188件,生态文明建设类66件。截止2015年10月底,所有提案已全部办结。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17件,占34.1%;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或计划逐步解决的342件,占53.8%;作为党委、政府及部门工作参考的77件,占12.1%。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明确,针对性强,体现了我省政协履职能力建设的新发展。这些提案通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经济新常态建言。关于依托长江经济带促进我省进一步开放、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激发全省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的提案,为我省制定《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加大岳阳临港新区“一区四口岸”扶持力度等方面的提案推动了进口肉类指定口岸、综合保税区建设、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启运港退税等工作顺利开展。关于推进湖南中药材产业加快发展的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积极采纳落实,专门安排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资金1000万元,制定了《湖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湖南省中药材种植基地示范县认定管理办法》,并成功举办首届“湘九味”论坛。

  围绕依法治国深化改革新局面议政。关于加快湖南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新型农业体系的提案建议,在省政府《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中得到充分反映。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提案推动了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设的研究。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我省吸毒贩毒高发势头的提案,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凝聚共识、理顺机制、强化保障、健全法制。关于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提案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相关意见。关于深化我省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提案,对我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资产资源优化配置、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关于推进农商行改革的提案,推动相关部门加快出台《农村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完善法人治理。

  围绕文化繁荣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谋策。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提案得到认真办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湖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关于加强我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提案促进有关部门组织编纂了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成功申报中国传统村落91个,其中72个已获得每村平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关于加快公共图书馆建设,优化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议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排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古籍库房存放条件及消除安全隐患,到位中央补助我省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建设专项资金5008万元。

  围绕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新任务商计。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武陵山片区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提案为我省制定《湖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关于建立贫困县效率机制的实施办法》和《湖南省产业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相关部门积极采纳提案建议,把武陵山与罗霄山片区的农村高中学校教师和特岗教师纳入片区人才津贴发放范围。关于我省大病保险发展等提案助推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铺开。关于加强洞庭湖生态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提案加快了我省《湖南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的出台,并新增4.3亿专项经费。关于加强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等提案,促成出台了《湖南省省本级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试行)》。关于把湘江古镇群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特色示范区来打造的提案,推动相关部门将望城区纳入全省城镇化建设试点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和规范农村建设示范点,推荐望城区城乡环境统筹同治项目申报全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围绕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湖南新目标汇智。关于将清洁能源和电能“两个替代”上升为我省重大能源发展战略、大力推广混合动力汽车,切实推进节能减排等提案,为我省制定“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能源发展规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规划编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关于对湘江上游舂陵江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的提案,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办理落实,舂陵江流域的桂阳、临武、嘉禾县已纳入国家30个重点支持的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示范统筹范围,将连续3年获得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2015年国家已安排资金2.8亿元。关于推进湘江流域跨区域环保协作的提案取得了良好效果,对市、县政府关于湘江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力度加大。关于加强长株潭绿心保护与建设等提案,促进加快了绿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程。

  

  一年来,省政协常委会坚持突出协商民主理念,广泛凝聚各方共识,着力创新,谋划发展,提案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提案整体质量有所提高,集体提案数量明显增加,督办工作进一步加强,提案落实率有了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共识进一步增强。省委、省政府、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提案工作,阅批、领办和督办重要提案已成为常态,省委、省政府领导共阅批重要提案13件。省政协主席会议把提案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严格提案审查立案,研究重点提案的遴选与督办工作,听取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政协专委会密切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各界别,充分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特点和优势,全年集体提案共143件,占提案总数的22.5%。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领导机制、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办理协商、办理效果更加强化。

  (二)严格立案协商,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大选题协商力度,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委会和重点承办单位意见,提前征集提案线索、参考选题和重点集体提案。加大审查立案协商力度,全会期间提案的审查立案采取“三审制”,即大会提案组成员分组协商,提出初审意见;提案委员会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复审协商,提出复审意见;省政协主席会议专题研究,进行把关。对未立案提案及时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共撤案70件、改写为社情民意74件、合并同类提案85件(将85件提案合并成28件)、转为来信77件。通过严格立案审查,有效地提升了提案质量,2015年立案率与上一年基本持平,保持在70%左右。

  (三)突出重点督办,方式进一步创新。根据《政协湖南省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在广泛征求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委会、重点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提案委全体委员会议认真讨论,报省政协主席会议通过,确定了37件提案作为全年提案督办重点。分别由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和省政协办公厅、提案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领衔督办了其中部分提案,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分别对22件重点提案进行了集中督办,形成了督办会议纪要19份,每件重点提案的办理都做到了办前有沟通、办中有协调,办后有督促。部分重点提案还采取调研督办、省市政协联合督办等多种途径,丰富了提案办理协商形式。

  (四)健全问效机制,成果进一步做实。坚持以中办、国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为依据,规范和健全提案办理问责问效机制,将是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承办部门提案办理成效的基本内容,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将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作为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所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专委会、界别提案要进行见面协商办理;将提案督办与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有机结合,将提案督办工作作为省政协民主监督小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通过健全和完善问责问效机制,提案办理协商成果的转化更加务实有效,提案办理落实率由2014年的25%提升到34.1%。

  (五)注重交流宣传,影响进一步扩大。通过召开全省市州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探索新形势下提案工作的创新发展,特别是开展提案办理协商与提案审查立案标准的研讨。加强向全国政协的工作汇报,为住湘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搞好协调服务。加强与兄弟省市政协提案工作的学习交流和对市州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全年共开展与兄弟省市政协提案工作的交流11次,对市(州)、区(县)政协提案工作培训指导7次。改进提案网络平台,开辟提案交流微信号,为提案承办部门和委员搭建交流平台。注重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提案办理进行多层次多侧面报道,全年共在人民政协报、湖南日报、湘声报等主要媒体刊发提案工作报道110余篇,在政协门户网站及文史博览微信平台发布提案工作信息130多条。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提案的质量和交办准确性还需提高;提案立案审查的标准、方法还需改进;界别、集体提案办理程序还需规范和细化;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还需完善,提案的信息公开还需加强等问题。

  

  2016年提案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把服务“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作为提案工作履行职能的主线,坚持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创新提案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提案在我省“十三五”建设开篇布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搭建共谋发展平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紧扣省委、省政府“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愿景,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中实施“一带一部”战略、促进“三量齐升”、推进“五化同步”的重要部署,积极发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搭建好民主协商、凝聚共识的平台,进一步完善界别提案的办理程序和办法,通过提案工作这一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载体,继续为我省“十三五”规划中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建诤言,谋良策。

  (二)丰富办理协商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精神,参照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南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暂行办法,不断完善和规范提案办理协商程序和机制。积极探索提案工作与省政协议政性常委会、双周协商等履职方式的优势互补和结合,丰富提案办理协商形式,拓展提案办理协商内容。

  (三)改进立案审查方法。按照全国政协关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案“立案标准”的要求,深入开展立案审查标准的专题调研,积极开展提案工作理论探讨和培训工作,修改完善立案审查标准,制定提案审查立案办法,健全提案审查立案工作机制,推动提案立案审查更加科学规范。

  (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提案质量评价体系,通过量化的标准和规范化的方式遴选重点提案、评选优秀提案。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评价体系,突出提案办理效果评估,建立和完善提案督办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办法、提案督办和跟踪落实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提案办理督促与检查的重要作用。定期向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着眼于研究解决当前工作重点难点,更加注重工作的常态和持久性。

  (五)加强宣传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协提案工作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组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多形式、多途径搭建好政协提案宣传平台,拓展宣传深度与广度,扩大政协提案工作影响,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和完善提案办理系统的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提案内容与办理结果同步公开。建立提案工作微信公共平台,实现承办单位、提案者、政协组织三方对提案办理情况、提案工作动态等进行实时互动交流。建立提案工作数据库,实现提案资源共享。

  各位委员,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提案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在中共湖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尽心履职,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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