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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警方查处一起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案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虹 潘胜亮 编辑:周芬 2016-02-15 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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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阳站2月15日讯(分站记者 陈丽虹 通讯员 潘胜亮)记者今日从警方获悉,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六日)15时许,岳阳楼公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民警接110出警指令:在花板桥十字路口有人阻碍交警执法,殴打交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处置,现将场寻衅滋事嫌疑人涂某军等3人抓获。经查,涂某军(男,现年46岁,岳阳楼区人)、李某军(男,43岁,临湘市人)、袁某柏(男,现年44岁,常德市澧县人)当天中午喝多了酒,在金维娜茶楼前马路边拦的士时,与的士司机马某某发生争执,引起交通堵塞。
  
  正在路口指挥交通的交警了解情况后对涂某军等人进行劝说,涂某军等人借酒撒泼,不但不听劝阻还推搡、殴打、围攻执勤交警,将1名交警和1名协警打伤(经法医鉴定受伤民警和协警伤情为轻微伤),造成交通堵塞。
  
  经审查,涂某军等3人对其寻衅滋事、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事后,涂某军、李某军、袁某柏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12天、10天、10天。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打击。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陈丽虹 潘胜亮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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