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崀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规范景区民居与民用设施建设行为,新宁县以崀山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和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针对崀山风景名胜区原住居民多、民房改造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同时,出台《崀山风景名胜区民居与民用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崀山风景名胜区和崀山世界自然遗产108平方公里范围分为民房禁止建设区、民房控制建设区、集镇建设区;要求辖区内民房建设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一致,符合景区规划确定的统一风格和形式,采用自然式或庭院(集镇区)布局;严格控制景区民居建筑风貌和建筑层次;实行原住居民实名制、规划实施承诺奖励制、限额审批制,规划验收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给予22000-25000元的规划实施以奖代补补助。
来源:红网
作者:石林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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