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人员就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封存等情况,先后对县编办、扶贫办、纪委、农办、宣传部、政府办、经信局、老干局、信访局、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县委办、政府办、人大、政协、林业局、森林公安、移民局、交通局、商务局、安监局、矿征局、教育局等24个单位进行督查。督查发现,除个别单位未按规定点停放外,其他单位都能按照要求封存停放。下一步,县作风办、县公车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加大督查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袁丽蓉
编辑:周芬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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