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4岁的罗某系湖南省宜章县人,本是一个从事农村花木种植的小买卖人,因为缺乏经商头脑,罗某生意平淡,仅能维持生计。2010年上半年,宜章农村纷纷盖起了两三层的洋房,有点虚荣的罗某便琢磨着,一定要盖个“三十年不落伍”的小洋楼。于是罗某于2010年7月至2011年2月间,向亲戚朋友拆借了人民币四十余万元,全部投进了全四层的小洋楼工程上。令罗某没想到的是,可能是设计过于全面,小洋楼光地基工程就花了罗某整整二十万元,四层外墙及装修费用算下来,四十万的预算已经远远不够。
2011年9月,经朋友担保,罗某在宜章某农村信用社贷款二十余万元,用于房屋的后期建设。罗某与农信社约定,贷款一定在2013年10月30日前还清。2013年11月1日贷款到期后,农信社多次催罗某缴还贷款,但已把全部家底投入小洋楼的罗某实在无力清偿,农信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罗某在规定时间内还款,但罗某不但不归还贷款,反而在判决下达后,伪造身份证件,新办十余张手机卡,潜逃外地。案发后,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6年2月17日,罗某来到白石渡火车站乘车欲南下务工,一进站即被衡阳铁路公安处白石渡所民警当场抓获。目前,罗某已被移交给案发地公安机关。
来源:红网
作者:胡亮亮 张宇驰 唐韬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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