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言人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湖南、上海、广东(不含深圳)三个区域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持有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买卖,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wind的统计数据显示,投资者服务中心在湘沪粤三地将持有的股票或达570只,其中三区域上市公司分别是湖南83家,上海259家,广东(不含深圳)228家。简而言之,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分别购入这570家上市公司一手股票,通过这一手股票参与上市公司投票、利润分配、行使知情权等股东权利。
“开展持股行权,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证监会方面指出。
此次试点阶段,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主要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及履行、自愿性简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权、建议权等无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东权利。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丰富行权事项和行权手段。
对此,相关人士分析称:“证监会推动持股行权试点此举意义重大,有利于提升中小投资者的股权意识,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间接引导投资者加深对价值投资等理念的认识,推动中国股民投资理念不断成熟。”
来源:红网
作者:郭志强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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