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长沙外国语学校,学生正在校内超市选购食品。 图/记者华剑
红网长沙2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从现在起,长沙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超市将不允许出现可乐、薯片等对青少年健康不利的食品。2月26日,《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及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并于即日起实行。《办法》对学校食堂和超市的准入制度进行了严格要求,要求学校超市不得出售烟、酒、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学校超市:可乐、薯片第一时间“打入冷宫”
2月26日下午,长沙外国语学校高二年级的许婧瑜下课后走到学校超市,花3.5元买了一包嘉士利果乐果香草莓饼干。她说:“学校超市很大,东西很齐全,价格也不会比校外超市的贵,肚子饿和嘴馋的时候同学们都喜欢来这里买零食。”长沙外国语学校的校园超市规模不小,所有货品依次整齐摆放,一目了然。这样的规模在长沙市中小学校园超市中已经是数一数二了。
最受学生欢迎的除了饼干,还有各种碳酸饮料。根据《办法》,校园超市不得销售烟、酒、槟榔、膨化食品、碳酸类饮料及其他对学生身体健康有害的食品。长沙外国语学校校长张建斌表示,刚收到文件,会立即让超市把薯片和碳酸饮料下柜,不再销售。
在长郡双语中学的操场旁,有一台闲置的饮料机,两年多前曾是同学们的“宠儿”,下课时,总有同学拿着零钱在饮料机前排队购买冰爽的可乐。之后学校认为碳酸饮料对青少年成长发育不利,于是不仅校内超市不再供应碳酸饮料,连那台受欢迎的饮料机也被打入“冷宫”。
新规要求:对学校超市经营企业每年考评一次
一家合格的校园超市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按照《办法》,校园超市应秉承平价销售的原则,商品价格应低于社会超市同类商品价格5%以上。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持有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从事超市经营三年以上、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
长沙市教育后勤产业管理处将对校园超市经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并退出备案目录。凡销售“三无”产品和过期产品、违法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应终止委托经营合同,并永久退出备案目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超市,坚决关停取缔;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学生满意度不到70%,餐饮经营企业出局
根据《办法》,学生食堂经营企业和学生餐饮配送企业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学生食堂餐饮经营企业和餐饮配送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要终止协议:学生基本满意度达不到70%的;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家长、学生和教师组成膳食委员会
对学校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测评
本报长沙讯孩子在学校食堂吃得不好,每位家长都会担心。可怎么保证孩子在学校吃得丰盛又卫生呢?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食品卫生、经费收支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同时校方要实行缴费陪餐制度,学校每餐应安排校级领导和教师代表按同样标准缴费陪同学生就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陪餐记录。学校学生食堂应每天公示食堂物资采购、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每月公示食堂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寄宿学生应在学生食堂就餐,不得强制走读学生就餐和搭餐。
来源:红网
作者:沈颢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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