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证件请按指定账号打500元,我的QQ是3361***381。”1月16日晚上,黄某来到宁乡县玉潭镇,用随身携带的小钢珠将停放在宁乡县玉潭镇某小区后面停车场的小车右后车窗玻璃砸烂,盗走车内一个棕色公文包及四条硬盒芙蓉王烟,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物品,并在现场留下了这张纸条和联系QQ号码。
次日,车主周某通过所留QQ号码与其联系,按指定账号打了500元给黄某。于是周某在黄某告知的地点找回了被盗的公文包、银行卡等物品。
1月18日晚上,尝到甜头的黄某又以同样的方式,盗走陈某停放在宁乡县玉潭镇楚沩路某小车内的钱包等物品,并留下字条成功向车主陈某索要了1200元。
1月19日晚上,黄某再次故伎重演,盗走刘某停放在县城内某小区门口越野小车内的票据、领单等物品,而后留下字条企图向车主刘某索要钱财,刘某报警后,警方很快将黄某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伍娟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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