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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司法局举行《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莫锦文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2016-03-01 13: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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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讲解《公证法》相关内容。

 肖老(左)向司法局工作人员说出了心中的忧虑。

  红网湘潭县站3月1日讯(分站记者 莫锦文)每个人从出生到老去,一生可能都会需要用到公证。200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开始实施,至今已有10年。经过10年的发展,我们生活中有哪些事情可以求助公证?公证又是如何为我们排忧解难的?3月1日,湘潭县司法局在县政府前坪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上午八点半,县司法局通过摆放展台、悬挂横幅、分发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广泛宣传财产、继承、赠与、委托、遗嘱、提存、强制执行、保全证据等公证法律知识。同时,工作人员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详细讲解《公证法》的相关内容,以及与人们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的公证事项和办理程序。有关征地拆迁、涉及不动产交易、婚前财产公证、夫妻财产约定、赠与、房产买卖签约、出国留学、继承、委托、遗嘱等公证内容,市民均可免费咨询。
  
  “百年之后,我的房产如何留给指定继承人?”一大早,家住易俗河镇的肖老师傅特意赶到宣传点咨询。数年前,肖老与小女儿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当时房产证上写的也是老人的名字,如今自己年事已高,考虑到百年之后后辈们的和谐融洽,肖老为房产如何分配犯起了愁。“我的意向是将房子留给小女儿,即算大女儿这关能过,又怕大女婿不满意。”肖老不太懂法,为儿女周全考虑是他此行最直接的目的。通过肖老自叙和工作人员对具体细节的提问,县司法局耐心而权威的指导让老人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县司法局事先准备了《公证法》《公证指南》《房屋赠与公证办证指南》等宣传资料,路过或者特意赶来咨询的市民也十分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公证法》街头咨询宣传,进一步推进《公证法》的贯彻落实,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维护稳定和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莫锦文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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