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10时许,龙形市派出所民警接到曾某报警,称其家中过年前后两次失窃,笔记本电脑以及部分现金被盗走。民警赶到曾某家中勘察,注意到曾某家门口不远处有一摄像头,立即调取视频监控进行分析,发现一男孩分别于2月14日及2月27日进入曾某家中。
经多方调查走访,民警终于确认了小男孩的身份。小男孩姓龙,13岁,是永兴县某中学在校学生。民警找到龙某的父亲,并劝其将龙某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民警的耐心工作及证据面前,龙某最终交代了其因迷恋上网而缺钱,便两次进入曾某家中盗窃的行为。
目前,龙某因不满14岁免于处罚,民警已责令其家长对其严加看管。
来源:红网
作者:李平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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