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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启动首轮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 南川河水上游污染得治理

来源:红网 作者:罗时茂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2016-03-02 10: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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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浏阳站3月2日讯(分站记者 罗时茂)近日,浏阳市启动首次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联合万载县环境监察大队依法查处了南川河上游、位于万载县境内的两处污染源。
  
  南川河“变”红,污染源在上游
  
  2月初,文家市镇的群众向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反映,南川河水质异常,部分河段的河水呈现红色。当地群众认为,是有工厂在排放污水。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排查,但发现附近并没有红色污水源头。经过大量走访调查,确定污染源疑似位于南川河浏阳市入境断面上游。
  
  由于入境口上游属于江西省,于是,浏阳市环境监察大队与南川河上游的江西省宜春市环保部门进行衔接,申请开展一次南川河流域跨行政区域联合排查执法,共同维护南川河水质安全。2月24日,由宜春市万载县环境监察大队牵头,浏阳市环境监察大队配合,两地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15人,从浏阳市入境口溯南川河而上,联合开展专项执法。两地环保跨区域联合执法
  
  此次执法共排查企业(加工厂、个人经营户)8家,初步排查出2处导致南川河水质浑浊、颜色异常的污染源。
  
  在万载县黄茅镇大土竹材加工厂,联合执法人员发现工厂的水池里用大量红色液体浸泡了半成品,水质颜色与流经文家市境内南川河的河水颜色吻合。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个竹材加工厂用红色的碱性玫瑰精当染料,浸泡半成品。经过一段时间浸泡、染色后,半成品烘干,进行后续加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南川河上游。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察文书,责令大土竹材加工厂立即停止非法排污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又责令万载县黄茅镇大土村村民谢某立即停止河道挖沙行为,并恢复周边环境现状。
  
  这次行动是浏阳市环保部门首次进行跨地域、跨省份的联合执法,更强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浏阳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万载与浏阳南区共饮一河水,湘赣边区域合作的开展,有利于形成区域性高压打击态势,保证了跨境南川河流域的环境安全。
  
  新闻延伸“浏阳共识”曾就环境问题达成协议
  
  2014年,在浏阳举行的首届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交流会上,湘赣边十县市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发布了《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浏阳共识》。其中,为“加强区域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交流和合作,进一步推进经济持续、绿色发展”,达成了以下协议:
  
  合作原则
  
  ●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坚持合作主体平等,在区域环境治理、保护等方面加强对接,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共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优势互补、互通有无。根据各自环境基础、产业布局和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境信息共享,加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合作,实行区域环境治理和环境质量提升联防联控,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整体谋划、重点突破。将环境治理和保护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构建保护与治理的合作平台,加强对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合作。合作内容
  
  ●大气污染共同防治。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将颗粒物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共同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共同控制无环保标志车辆在区域内通行。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和跨区域大气污染纠纷。
  
  ●水环境共同保护。定期开展交界处水质断面监测,互通监测情况。联合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水源涵养,强化对跨界河流的联合防治,协调解决跨区域水污染纠纷。加强跨界河流流域内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对跨界饮用水源周边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环境信息共享。定期在区域内公布环境信息,联合制定预防和应对重大污染的合作机制,互通企业环境守法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区域内不予受理违法排污企业改建、扩建环保审批,不予受理其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申请,对企业参加各类评先创优共同执行环保“一票否决”。

来源:红网

作者:罗时茂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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