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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3月2日讯(通讯员 黄燕)2016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进《公证法》的贯彻落实,提升公证事业形象,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于当天下午两点,在岳麓区奥克斯广场开展了一场以“麓山公证、服务为民、热烈庆祝《公证法》实施十周年”为主题的纪念宣传活动。
《公证法》是我国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条款,常见的有继承公证、委托公证、赠与公证及遗嘱公证等公证业务事项。
长沙市麓山公证处主任陈利辉表示,希望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群众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宣传《公证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以及《公证法》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家住银星社区的王先生得知长沙市麓山公证处正在开展宣传活动,特意赶来咨询:“我和妻子于1999年结婚,我们均为再婚,各自有子女。我与已故的前妻共有的老房子拆迁了。去年8月,我用老房子的拆迁款购买了一套房屋。我想咨询一下,这套房屋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我想在百年之后,将上述房屋指定由我的子女继承,应如何办理?”陈利辉通过不断地耐心询问和沟通,向其详细告知,王先生用上述拆迁款所购买的房屋,系王先生与现任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王先生只能处分上述房屋中属于其个人的产权份额,并就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向其进行介绍。陈主任耐心而权威的回答,使王先生的疑惑一扫而空。
在此次公证宣传活动中,麓山公证处工作人员积极向市民群众宣传公证业务的种类及办理流程,让更多市民初步了解了公证法律知识,更理解了公证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谨性,让更多市民认识到可以选择和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此次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公证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手册以及《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强制执行公证》等公证宣传资料500多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百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广受好评。
接下来,为进一步加大对《公证法》实施十周年的宣传力度,麓山公证处还将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送法上门、进社区宣传、现场办证、聘请公证行业监督员、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和设立公证机构“开放日”等形式,积极展示公证行业的良好形象,为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最大努力。
来源:红网
作者:黄燕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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