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陪同其妻子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看到医院外墙上代开发票的广告,遂通过广告联系了制售假发票贩子,向其提供了妻子真实的住院发票及相关住院证明等资料样本,并以所制虚假住院发票金额每10000元支付500元的手续费用,先后让票贩子做了17份虚假住院发票及相关资料,并持该虚假住院发票等资料到茶陵县医保局报销。
2012年2月至2014年10月期间,陈某所持16份虚假住院发票金额共计707441.97元到茶陵县医保局报销,实际报得420123元。2014年12月,陈某再次持虚假住院发票金额53551.89元到茶陵县医保局报销时因被发现为虚假发票而未报销成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
来源:红网
作者: 史红霞 谭艳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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