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五十多岁的张某原本在农村务农,2015年下半年,因帮儿子带小孩而来到新田县城。张某爱贪小便宜,不时小偷小摸。
2016年1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张某与丈夫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背着孙女负气上街闲逛。想起自己连手机也没有,生活不便,就准备去偷一台来用。张某来到一家成衣专卖店,见店主忙着接待顾客,便抱着孙女来到收银台旁,乘人不注意,将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偷走。
1月下旬的一天,张某带着孙女来到县城某菜市场,以小孩和雨伞为掩护,将一辆推车上的狗肉盗走。次日,张某再次来到菜市场,欲故伎重施时,被警民合力抓获。
新田警方查明,张某还多次在超市盗窃牛奶、墨鱼等物品。民警从其家中搜出盗得的手机、狗肉、牛奶等物品若干。公安机关依法将张某刑事拘留,经检察机关批准,于3月3日对张某执行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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