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谭旭燕)3月2日,长沙市环委会督促区县(市)人民政府调动环保、工商、城管、街道等多个部门的执法力量和行政资源,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前期执法行动中的散煤分销商开展“再督查”,这是长沙市开年以来的第三次全市“禁煤执法”。
长沙市环保局介绍,本次执法共计出动87名执法人员,对16家散煤分销商开展后督查,有6家散煤分销点已搬迁或停业。其中,市环保局会同芙蓉区环保、工商、城管、街道、村等单位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对辖区7个藕煤制作点和一家食品厂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后督查,1家藕煤制作点已搬迁,食品厂的燃煤锅炉已停止使用,其余6个藕煤制作点承诺于3日内搬迁完毕;会同天心区环保局、街道等单位执法人员对3家藕煤制作点进行后督查,这3家单位已停止生产藕煤。会同雨花区环保、工商、城管、圭塘街道等单位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对位于圭塘街道月塘社区筹委会的2家散煤生产分销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这2家单位正在生产,通过执法人员宣传教育,2家经营业主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搬迁。开福区辖区内的2家藕煤制销点已经停业。
长沙市环保局表示,对销售燃煤行为的查处需要区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建立燃煤长效监管机制。长沙市将逐步建立巡查、通报、联动执法机制,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后督查一处,确保关停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谭旭燕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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