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资兴3月4日讯(通讯员 曾红珍 黄傲杰)湖南永兴曹某等3人窜至资兴市,利用调包计将假烟换成真烟,非法获利8800余元。3月2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捕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2015年12月11日10时许,永兴人曹某、曹某某、陈某3人驾车从郴州市来到资兴市,在东江街道旁边选好了作案目标。曹某先进入商店,假装买烟等物品,让店主将香烟等摆放于柜台上面。曹某某随后进入商店,趁店主不备,将随身携带的假烟与柜台上面的真烟调包。随后,曹某某携带窃得的真烟回到车上,曹某也借机离开上车,90后陈某则负责望风和驾车逃离作案地。
此次行窃,3人共窃得4包蓝色软包芙蓉王香烟、7条(70包)黄盖芙蓉王香烟和26包蓝色硬壳芙蓉王香烟,价值2780元。曹某在郴州将盗窃来的香烟卖掉,非法获利2100余元。除去开支,曹某、曹某某各分得800余元,陈某分得300元。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短短两个月,3人故技重施,作案多次,盗取高档香烟数百包,非法获利8800余元。
2016年1月25日,民警在郴州市内将曹某等人抓获,搜查出用于调包的假黄盖芙蓉王香烟30条。3月2日,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捕曹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来源:红网
作者:曾红珍 黄傲杰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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