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专题集中学习会
红网南县站3月4日讯(通讯员 周爱国 吴星)3月3日,南县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会,来自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的一千多名党员干部齐聚县会议中心,共同聆听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国圭解读《准则》和《条例》。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宁勇华主持,在家县领导参加学习。陈国圭以《树立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为题,从《准则》《条例》的修订背景、地位和作用、亮点和变化、主要内容等方面着手,对两项党内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是对《条例》中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的部分条款,结合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讲解,并就怎样理解“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生活奢靡”和“贪图享乐”怎么定义、违反规定炒股票到底如何界定一些热点和社会理解方面的误区,进行了一一解惑。
陈国圭表示,《条例》和《准则》不仅是一条“高压线”,也是一把关心爱护党员的“护身符”,告诉全体党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只有把两项法规学深、学透,严格执行,才能不犯错误。
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表示,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比较全面、系统地了解了《准则》和《条例》,今后将进一步加深学习,并把这两项法规当作一面镜子、一把标尺,经常照一照、量一量,找到差距、改正不足。
宁勇华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新《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使廉洁自律准则和“六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要将学习两项法规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敷衍应付、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反《准则》和《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
来源:红网
作者:周爱国 吴星
编辑: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