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对“推免生”工作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规范。“推免生”政策也成为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原校长罗和安认为,根据近几年实际考察,“推免生”政策也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推荐资格的设定欠科学,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数量偏少。绝大部分一般本科院校被剥夺了推荐资格。”比如,湖南省就有25所本科院校与“推免生”无缘。
现行政策规定,具有推荐资格的高校必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或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且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连续15年(体育、艺术院校连续6年)以上。
罗和安表示,这种“单凭高校层次的高低来确定推荐资格的有无”的规定,失之武断,导致大部分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无法通过此途径取得硕士生入学资格,在制度层面上造成了研究生招生的“院校歧视”现象。
因此,罗和安建议,“推免生”政策向所有本科高校敞开大门。所有经过合格评估的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的所有本科专业均具有推免资格。当然,为确保“推免生”质量,可将推免指标比例控制在2%-3%左右。
■记者 李国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