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某女老板于2015年11月开办了一家柴火饭店,由于没有特色菜,生意不好。2016年正月十六日,饭店招聘了一个新厨师,厨师建议搞一些特色菜吸引顾客。饭店先后对隆回县北山一野鸡养殖户和新宁县某梅花鹿养殖户进行考察。决定在饭店推出梅花鹿肉和野鸡等特色菜。于是,该饭店购买了8只人工养殖的野鸡,以3800元的价格从新宁购买了人工饲养的梅花鹿。自从推出这些特色菜后,该饭店的生意火爆。
被查时,该饭店已出售4只野鸡。准备在三八节这天杀掉梅花鹿,用梅花鹿肉招揽生意,慰劳节日的妇女们。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饭店没有办理任何野生动物销售加工证件,也没办理任何野生动物经营手续。
“没想到杀鹿庆三八,节日变成劫日;鹿还没杀,人倒被查了。”饭店老板耷拉着脑袋说。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贺少豪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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