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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新规

来源:红网 作者:彭新平 叶玲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2016-03-09 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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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炎陵站3月9日讯(分站记者 彭新平 通讯员 叶玲)3月9日,笔者从炎陵县医保局获悉,自2016年3月1日起,炎陵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针对28天内(含28天)参保新生儿住院享受医保报销政策有所调整。
  
  此次新生儿参保政策调整后,对于出生后28天以内(含28天)及时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如果父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之前均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且父母至少有一方参加了新生儿参保地的职工或者居民医保,则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参保当月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也可享受按医保政策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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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新平 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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