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永定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为加快该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促进宜居家园建设,创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生态环境,全区将以3月12日第38个植树节为契机,结合2016年“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单位绿化美化全面达标。
这次义务植树活动要求区直单位干部职工于植树节前在区创森办规划范围内每人栽植4-6cm大苗3株(树穴规格为60cm×60cm×60cm);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所辖单位、村组、居民委员会的义务植树活动由所在乡镇、街道各自组织实施,搞好所辖区内的绿化美化工作,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接受区绿化委的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通知还规定各责任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到区创森办领取各自的植树任务,逾期不领取任务的、或树穴规格达不到标准要求、领取了任务但没有完成任务的,按照“以资代劳”的形式执行,各单位按在编人员50元/人的标准向区创森办交纳创森工程建设费,由区林业局组织社会劳动力代为栽植。
来源:红网
作者:覃宏波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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