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是汝城县井坡乡村民。他儿子为让父亲安度晚年,特意在县城租了房子给他居住。但在农村劳作惯了的陈某见附近有荒土,便打算修整一下,种点小菜。陈某在距离附近山场仅100米的荒土上,用打火机直接点燃了枯死的辣椒杆,烧掉残留在土壤上的杂物垃圾。这一幕正巧被路过的汝城县卢阳镇森防巡逻人员看到。为防止火烧到附近的山场,引发火灾,森防巡逻人员立马上前制止,要求陈某把火扑灭,并向县森林公安局报警。
陈某的行为属于违规野外用火。3月5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来源:红网
作者:邓坤 曾旭东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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