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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劝荣:查办涉企案件要坚持既除“虫”又护“花”

来源:红网 作者:杨杰妮 编辑:刘飞越 2016-03-14 11: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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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3月1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检察院查案如何避免影响经济发展?去企业查案,如何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表示,检察院办案要坚持既除“虫”又护“花”。

  游劝荣表示,湖南检察机关在查办涉企案件时将更加注重“三个考虑到”,即办案前考虑到运用何种方式以尽量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考虑到使用何种手段以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考虑到如何帮助企业以尽可能挽回损失、走出困境。“四个避免”,即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正常流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投资发展环境。

  与此同时,游劝荣强调,在法律适用上更加注重“三个区别”,即把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犯罪行为区别开来;把企业中个人经济犯罪与企业违章操作区别开来;把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与单位犯罪区别开来。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防止办案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越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坚持既除‘虫’又护‘花’。”游劝荣表示,在严肃查处涉企案件的同时,要注意“回头看”,加强与涉案企业的沟通交流,帮助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尽量避免损失扩大,尽量帮助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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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杰妮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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