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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谎称有内部指标房 7年骗朋友146.2万元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编辑:周芬 2016-03-14 09: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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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3月14日讯(通讯员 罗倩妮 罗辉)从2008年至2015年期间,乔某以自己有内部指标房、经营资金周转要借款等理由,从6名朋友处骗钱或“借款”共计146.2万元。2016年3月11日,经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株洲市天元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处乔某有期徒刑11年半,罚金50万元。
  
  2008年8月,乔某得知朋友李某想在市区购房,便谎称自己在市区某处房产有指标房,可以拿到较低的折扣,收取了李某指标费20万元。2011年下半年,该处房产的房子开始修建,乔某找到李某,称现在需要支付一部分房款,李某一时凑不齐乔某要的30万元,就先支付了16万。2012年2月左右,乔某手中又没有钱了,又催要李某的房款,李某分两次给了乔某14万。乔某以承建该处房产工程公司的名义出具了一张收据,并盖上了假公章。2013年7月,乔某称要交水电、煤气、有线网络等安装费用,再次收取李某6万元。
  
  2015年年初,房子已建好,李某多次催问乔某签订购房合同。乔某便从网上下载了空白的合同样本,并加盖了假冒的合同专用章。事后,李某发现合同是假的,便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收据和合同上的公章都是我找人刻的,这样才能完全取得信任。”乔某说,她是因为在外有欠债才想到骗朋友钱的。乔某骗得李某共计56万元。
  
  李某并不是乔某唯一骗钱的朋友,乔某还以经营周转需要资金、帮忙介绍合作项目和办理贷款等理由,陆续从朋友周某手上骗得48万元。以银行内部高息存款、投资彩票和经营烟酒生意等理由向刘某、赖某、李某、陈某等“借款”42.2万元。
  
  上述骗来的钱和“借款”均被乔某用于支付部分欠款的利息、打牌和日常开销,目前已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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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倩妮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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