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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地方立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来源:红网 作者:罗纤纤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2016-03-14 0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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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阳站3月14日讯(通讯员 罗纤纤)3月11日,岳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召开了《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岳阳首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正式开始。
  
  2015年12月4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赋予岳阳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今后,岳阳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可以在不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在岳阳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中,市政府法制办对2008年1月至2015年7月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105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为做好2016年度岳阳市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保障公民立法参与权,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文征集岳阳市2016年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经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归类整理和初步论证,并按照符合地方立法权限、符合本市立法需求、立法条件较成熟等原则,确定《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为首部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
  
  当天的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关于《条例》起草情况介绍和有关问题的说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城环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文物管理处单位负责人就起草工作及《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条例》的出台,关系到全市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也关系到岳阳整体形象的展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单位,将加强统筹协调、把握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法规制定工作,力争法规立得出、行得通、用得好,打响岳阳行使地方立法权第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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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纤纤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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