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3日20时许,南县明山头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明山头镇菜农队有电缆被盗。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现场有500余米电缆被盗。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通过缜密的部署,于3月14日零点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带至明山头派出所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王某如实交待了其在明山头镇菜农队盗窃电缆线的事实,并供述了自己在2015年7月至今在华阁、明山头、乌嘴、大通湖等地先后5次盗窃电缆的事实。审讯中,民警得知王某所盗电缆销往岳阳市岳阳楼区黎某华处,办案民警不顾身心疲劳,立即驱车赶往岳阳楼区将犯罪嫌疑人黎某带回南县公安局进行审查。经审讯,黎某对自己在2015年7月至今先后多次收购王某所盗电缆线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凯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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