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湖南省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对国家级、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开展了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测评组以2015年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采取实地考察、入户问卷调查方式,对测评城市的理想信念教育、乡风文明建设、经济民生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长效常态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开展测评,考察城市文明常态。从测评结果来看,平江县城市文明创建氛围较浓厚,市民较热情、友善、配合度高,窗口行业服务总体较规范有序,安全保障状况较好。但测评结果也显示,平江仍存在一些乱扔杂物等破坏环境卫生和违反交通秩序、在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现象,市民文明行为还需进一步加强培育和引导。总体而言,平江城市文明程度持续上升,测评成绩优异。
平江县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平江将以这次测评结果为新起点,继续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指导思想,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让文明真正成为平江最美的名片,力争2017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
来源:红网
作者:黄振 朱江波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