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去年9月以来 隆回6名野外用火者被刑拘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袁志常 毛凤桃 编辑:刘惟烜 2016-03-15 10:01:4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隆回3月15日讯(通讯员 杨贵新 袁志常 毛凤桃)3月14日,湖南省邵阳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黄柏栋对隆回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隆回县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见烟就罚、见火就罚,自去年9月以来,已对31名野外用火者进行了处罚,其中6人被刑拘。
  
  为切实加强火源管理,隆回县出台了一系列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在封山禁火期内,凡经批准进入封山禁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进入封山禁火区的人员(包括游客、驴友等),严禁携带火种,严格接受森林防火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在封山禁火区内及边缘500米内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秸秆、爆破、野炊等;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和电击狩猎。虎形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森林公园每到“十一”、元旦等旅游高峰期,都安排专人在景区路口、进山路口设立火种检查点,禁止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隆回县在防火期间加大了巡查力度。金石桥镇、南岳庙乡购买10台摩托,由每个班子成员带一个小分队,对全乡进行巡回检查,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石门、七江等乡镇加大对林区社会单位、农家乐、巡山护林人员、设岗守卡人员的经常性检查,特别是对林区和游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护和重点检查。在森林防火期间,全县每天有500余名护林员员巡逻在崇山峻岭之间,对山林实行全天候监视。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袁志常 毛凤桃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3/15/105604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