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火源管理,隆回县出台了一系列野外用火的管理制度。在封山禁火期内,凡经批准进入封山禁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进入封山禁火区的人员(包括游客、驴友等),严禁携带火种,严格接受森林防火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在封山禁火区内及边缘500米内吸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秸秆、爆破、野炊等;严禁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和电击狩猎。虎形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马山森林公园每到“十一”、元旦等旅游高峰期,都安排专人在景区路口、进山路口设立火种检查点,禁止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
隆回县在防火期间加大了巡查力度。金石桥镇、南岳庙乡购买10台摩托,由每个班子成员带一个小分队,对全乡进行巡回检查,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石门、七江等乡镇加大对林区社会单位、农家乐、巡山护林人员、设岗守卡人员的经常性检查,特别是对林区和游人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护和重点检查。在森林防火期间,全县每天有500余名护林员员巡逻在崇山峻岭之间,对山林实行全天候监视。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袁志常 毛凤桃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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