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损新衣修好后,消费者委托店家卖出去
2016年年初,市民张女士在蛟龙路上一家服装店买了两件真皮棉袄,其中一件花费1680元的衣服在穿过一次后,袖口沾上了污渍。张女士在清洁污渍时,直接在水里进行搓洗,导致袖口破损。
这么贵的衣服,洗一次就破了。张女士随即带着衣服到服装店求助。“这个破损不是我们产品质量问题,是顾客自己的人为清洗不当。”店主表示,但他还是答应帮张女士进行修补。在和该品牌上级代理联系后,这件洗坏的衣服花费300元补好了。
春节前,补好的衣服到了浏阳,然而张女士又不想要这件衣服了,并希望服装店能将这件衣服折价再卖出去。“出于帮顾客追回损失的想法,我们还是帮顾客处理掉了这件衣服。”店主说,这件衣服以1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位店员的朋友。
春节后,张女士找到该店,要求店主将卖衣服所得的1100元,减掉300元的修补费后,将钱退还给她。不过,店主没有同意。“他们只同意将这800元变成代金券,在他们店里消费时可以抵扣。”张女士说,因为她不同意这样的处理方式,这件事一直拖到了现在。
只能抵扣现金,侵害消费者权益
对于张女士的说法,店家表示,衣服是消费者处理不当弄坏的,服装店帮她修好,并在消费者提出要求后,帮助处理了这件衣服。“她现在还想要800元现金,我们帮了她这么多,都是白费功夫了!”
“在这个事情中,商家不退现金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监合同科负责人介绍,这起事件中,在衣服卖出去之前和卖出去之后,性质截然不同。“在这件衣服卖出去之前,由于顾客自身的原因导致衣服破损,商家有权拒绝修复,或者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的费用修复,这都是没问题的。”这位负责人介绍。
然而,衣服卖掉之后,当顾客要求退还现金而商家不退时,则过错在商家。“衣服的所有权本质上是在顾客身上,两者在达成委托卖掉衣服的协议时,商家也没有向顾客告知说最后所得将折抵为代金券,商家不给现金的做法,无疑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这名负责人说。
他建议,张女士最好能在近日带上购物时的凭证,前往市场监督管理所或拨打12315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谢鹏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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