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邵县妇联对全县农村“两癌”贫困母亲进行了全面摸底,摸底对象为新邵县农村户口、35—64周岁、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癌浸润性癌、家庭条件特别贫困等。要求上报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农合报销发票、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通过层层审核,此次全县共救助了11人各一万元。“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项目自设立以来,共向新邵县49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提供每人一万元的救助,对帮助“两癌”患病妇女解决治疗难题、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隆清泉 黄红娟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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