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买到问题产品
今年1月,家住步行街的何女士通过朋友圈代购了一双名牌运动鞋。第二天,收到这双运动鞋,鞋子颜色比实物略浅,何女士没有在意。半个月后,运动鞋鞋底开裂,何女士便发微信给卖家要求退货,卖家称此鞋是代购产品,不能退回厂家,不能退货。之后,卖家将何女士的微信删除。何女士这才发现,卖家之前的朋友圈里没有透露本人任何真实身份信息。
金鹗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波浪说,消费者与微商交易也属于一种买卖关系,消费者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市民在网购时,最好选择第三方网络平台或有电子执照的商家。若通过微信“朋友圈”购买,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最好选择货到付款,验明为正品后再给钱。如果遇到假货、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
12315投诉中心提醒: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店家或者第三方平台所在地在岳阳市,市民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市民需保留好购货凭证、卖家的真实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如果店家所在地在外地,市民只能向所在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转发集赞送礼不兑现
去年12月,家住南湖的曾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不少朋友在转发某商家积赞送鱼的活动,称转发此微信并积攒98个赞就能免费送2斤鱼和配菜。
曾女士积满98个赞后致电给商家,提前预约了吃饭时间。“商家一开始称预约已满,让我们改天,然后约好10天后再去。”10天后,当曾女士和朋友来入座时,服务员却以其他人已预订为由拒绝他们入座。“等了20多分钟,我们要求入座,但服务员一再推脱是他人订好的……”曾女士只好和朋友悻悻离去。
袁律师称,“点赞送礼”是一种新的营销模式,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的点赞送礼行为系民事要约,用户完成商家指定的行为,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商家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行为。若商家拒不履行承诺,参与者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到工商部门投诉,甚至可以起诉,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此外,市民要警惕朋友圈内的不明链接,千万不要随意透露个人信息,涉及财物交易时更要慎之又慎。
网上订餐“被坑”
湖南理工学院大二学生小冯曾经通过一款订餐APP购买了一份校外快餐,吃完后的几个小时就出现了腹泻症状。小冯说,那天点这家外卖的其他学生也有出现腹泻症状。“这个店家给我们的回复是当天洗菜的人没有把菜洗干净,然后就不了了之。当时不知道怎么去维权,只好当做花钱买了个教训。”“网购食品发生问题,消费者需要向食药监部门热线12331进行投诉,其中如果是虚假宣传类问题,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袁律师告诉记者,除了上述两个部门,市民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向平台进行维权。如果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买到了假冒伪劣食品,在网络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网络平台索取赔偿,网络平台要为自己的“间接”错误买单。
来源:红网
作者:刘姿言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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