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岁的骆某在广东某地务工。几天前,他与几个朋友在一家KTV唱歌、喝酒。他喝了不少,当场醉倒,感觉十分难受。听说吸毒可以减轻醉酒的痛苦,他便吸食了少量冰毒以“醒酒”。事后,骆某害怕被公安机关处罚,便离开打工的地方,回到新田县。
3月16日晚上,新田县公安民警巡逻时发现骆某形迹可疑,经询问调查和对骆某进行尿检,查实了骆某吸毒的违法事实。新田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骆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刘雪锋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