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电锯私自砍伐林木
去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间,从事果木种植的余某想着多种一批果树,在未经林业部门许可,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陆续砍伐了位于影珠山村寺冲组自家责任山的林木。随后,余某将所采伐樟树以及除自用外剩余的松树和杉树交给朋友彭某良代为处理。
“被砍伐的树木位于余某房屋前右侧60米处,大部分砍伐现场已被机械破坏。”办案民警介绍。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技术人员鉴定,被余某砍伐的6株樟树地径约为20厘米,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香樟。余某明知采伐的林木为自然生长的樟树,依然进行无证私自砍伐,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而彭某良则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
“没想到砍伐自家的山林也是犯法的,为了种几棵果树真不值啊。”回想起当初的非法砍伐行为,余某后悔不已。《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规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就算是自家林木也不例外。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林业资源极其宝贵,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证但违背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林木,且数量较大的行为,均属犯罪行为。”他提醒广大护林员与山区周边居民提高警惕,如发现类似现象可拨打电话0731-84013119进行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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