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恋爱不成生恨意 男子殴打女友获刑一年

来源:红网 作者:贺力平 编辑:刘惟烜 2016-03-21 10:54:1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邵阳3月21日讯(通讯员 贺力平)不满女友提出分手,也嫌在女友家开的店铺里做事工资太少,周某竟将女子殴打致轻伤。3月21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肖某于2014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发展为情侣关系。截至2015年5月,周某在肖某家开的汽车灯具电器店做事,并住在肖某家中,但双方未商定薪资待遇。2015年5月,因觉得周某脾气不好,肖某提出分手,并支付给周某一万元作为工作酬劳。2015年6月5日,周某又来到肖某家中,欲与肖某和好。肖某给了周某机会,但最终两人还是不和,周某离开了肖某家。

  2015年7月4日,肖某及其家人向周某明确表示,两人不可能走到一起。因分手后愤怒,加之对工作酬劳不满,第二天上午,周某冲进肖某店中,对肖某实施了殴打,还从柜台抽屉里拿走了500元钱和一台手机。经鉴定,肖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开庭审理前,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肖某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周某向肖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请求法院对被告人周某从宽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某犯罪后能坦白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与被害人肖某达成刑事和解,取得了肖某的谅解,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贺力平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3/21/105400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