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刘某都是沅江市共华镇人,两人是邻居,平日关系较好,且都爱喝酒。今年1月29日是张某65岁生日,张某邀请刘某来家里喝酒庆祝。两人在酒桌上互称兄弟,聊得尽兴,不知不觉喝了一斤多白酒。酒后,两人一起来到附近棋牌室看别人打牌。由于意见向左,两人争得不可开交。张某指着刘某骂了一句。刘某气不过,随手把张某推倒在地。张某心想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刘某竟敢对自己动粗,于是抱住刘某的左腿就要开咬。刘某用手指直戳张某的右眼。经鉴定,张某伤势构成轻伤一级。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张倩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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