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露菡 实习生 沈程 通讯员 贺佳 玉王 曲波)3月21日,记者从湖南省食药监局获悉,山东食药监局向社会公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公告》后,湖南省食药监局召集紧急会议,部署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了庞某非法经营疫苗的涉嫌人员名单,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人员信息中,在湖南,涉及长沙3人、岳阳1人,下线人员的姓名、手机号、所在地都已公布。记者拨打了4名涉案人员的电话,3个号码无人接听,其余号码无法接通。
3月20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已责成长沙、岳阳市食药监局组成专案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批号、数量,以及最终销售去向等;同时致函请求省公安厅组织对有关线索提前介入侦查,共同指导督促所在地食药监和公安部门依法做好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工作,尽快查明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流入湖南的情况。有关重大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湖南省食药监局还向各市州食药监局下发《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省、市州食药监局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抓好有关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已掌握的涉案线索,要立即组织彻底核查。对发现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关人员涉案的线索,要及时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并配合查明最终销售去向及使用人员情况。对发现涉案产品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组织协查。对涉嫌犯罪的,要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
目前,湖南省食药监局已在全省部署开展疫苗的风险排查工作。 疫苗分为两类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第二条),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如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如流行性感冒疫苗,狂犬病疫苗等。这次山东涉事疫苗就为第二类。
在湖南,第一类疫苗每年由省卫生计生委实行政府财政公开招标采购,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全部由省疾控中心经市、县级疾控中心逐级冷链配送,分发至接种单位,即主渠道供应。湖南第二类疫苗的主渠道供应占80%左右,其他为疫苗生产、经营企业直接向接种单位或基层疾控中心供应。
涉事疫苗名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公布了警方侦破的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的疫苗名单,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
12种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
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腮腺炎减毒活疫苗、冻干乙型脑炎灭活疫苗(Vero细胞)、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汉逊酵母)、A群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水痘减活疫苗、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
2种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
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细菌溶解物。
疫苗有“身份证”可全程追溯
凡通过湖南省疾控中心主渠道采购供应的每一支疫苗都有“身份证”,只需轻轻扫一扫电子监管码,疫苗从出入库、存储、配送、接种等环节的信息一览无余。
来源:红网
作者:陈露菡
编辑:王娉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