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城步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标准 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30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夏志敏 编辑:刘艳芳 2016-03-22 10:00:4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城步站3月22日讯(通讯员 夏志敏)3月21日,笔者从城步人社局获悉,邵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正式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标准。根据《通知》要求,城步将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标准。
  
  调整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标准:一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年度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二是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由120元/人/年调整为150元/人/年。三是调整住院起付标准,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市中心医院、市一人民医院首次起付标准1300元,以后每次住院起付标准800元,其余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1100元,以后每次住院起付标准700元;在市内二级医院住院,市二人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宝庆精神病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900元,以后每次住院500元,其余二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以后每次住院500元;在市内一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600元,以后每次住院300元;转省内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2000元,以后每次住院1200元。
  
  本次调整,一是大幅度提高了支付限额,提高幅度达到50%,绝对额从20万提高到了30万,对重、特、大病患者是重大福音;二是大幅度提高了转外就医的起付标准,尤其是转省内三级医院,其起付标准提高幅度达到100%,转市内医院起付标准进行了微调。县内医院,除中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稍有提高,其他均未做改变。

来源:红网

作者:夏志敏

编辑:刘艳芳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6/03/22/1053722.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