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3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十三五”期间,湖南要完成总量近8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湖南如何进行易地扶贫搬迁与贫困户危房改造,让贫困人口住房有保障?3月23日,湖南省驻村帮扶工作培训班在湘西吉首举行,省扶贫办机关党委副书记廖红兵给全省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普及湖南易地扶贫搬迁与贫困户危房改造政策要点。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环节。记者在培训班上了解到,湖南“十三五”期间将完成近80万贫困人口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总投入达480亿元;人均投入6万元,比过去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均投入标准增加10倍。
扶贫要精准,扶贫易地搬迁也要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廖红兵介绍,易地扶贫搬迁不同于易地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的搬迁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除此以外的只能叫做易地搬迁。概念上的差别决定着政策上的差别,因此国家和省里的政策文件都明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具体政策只适用于“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十二五”期间湖南全省仅实施了约5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全省要完成总量近8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光从数量上讲,任务人数就翻了16倍,时间紧,任务艰巨。“搬迁只是手段,脱贫才是目的。”廖红兵指出,易地扶贫搬迁要求对搬迁对象的生产生活出路子,要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投入、同步实施。
针对解决全省扶贫发展中贫困户危房改造问题,《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即“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廖红兵指出,湖南按“住房低保”要求加快贫困户危房改造,“住房低保”不仅要让住房安全有保障,同时贫困户的基本生活住房面积也要有保障,全省要求在2016-2018年基本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要求,2019年巩固改造成果。
“住房低保”实施对象是经过住建部门和扶贫部门信息比对和共同核实,已经录入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贫困户。补助对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执行“3+1”或“4+1”,即从住建部获得3万元或4万元的对象,扶贫部门则跟进补助1万元;C级危房户补助控制在1万元以内。目前要求获得高额补助的一律控制在60平米以内,政策调整后按新规定执行,这些举措不仅对贫困户还将整村推进,努力让贫困户既有新房又有新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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