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男)、秦某夫妇都是三十多岁,十年前结婚,现在新田县城务工并租房居住。为追求刺激,两人开始吸食毒品。张某因吸毒,曾于2015年11月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3月20日18时,秦某打工回家,觉得很疲劳,见家中有小量冰毒和吸毒工具,便进行了吸食。3月21日上午,新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将秦某抓获。当日下午,张某毒瘾发作,同时觉得妻子刚刚被抓,家里应该很“安全”,便放心地在家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了冰毒。新田民警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及时杀“回马枪”,将张某抓获,并从其租住房中缴获吸毒工具和毒品。
公安机关通过询问调查和尿检,查实了张某、秦某吸毒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张某、秦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经认定,张某已吸毒成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被责令在拘留结束后接受社区戒毒三年。
来源:红网
作者:谢新华 刘雪锋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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