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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男子不满交警扣车点燃车辆被拘 未造成人员伤亡

来源:红网 作者:郑江晖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2016-03-23 15: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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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远处也能看到事故现场燃起的浓烟(网友拍摄)

事故现场,摩托车猛烈燃烧(网友拍摄)

  红网常德站3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郑江晖)3月22日上午,有网友爆料称,在常德经开区莲池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有一男子不满摩托车被扣,竟自燃车辆泄愤。经记者多方了解,该爆料属实,目前该男子已被治安拘留。
  
  当天早上8时许,市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在莲池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正常执勤时,查获了一辆黑色男式摩托车。“驾驶人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执勤民警告诉记者。随后,民警依法将该车进行扣押,并开具了扣车凭证。“但他拒不签字,拒不配合调查。”
  
  双方僵持不下,民警只好将其带离路边,并顺势疏导交通,男子却依然靠坐在摩托车旁沉默不语,不予配合。未料,十多分钟后,男子突然拿出打火机,点燃油管,火势迅速蔓延至整辆摩托车。“火'轰'的一声猛烈燃烧,幸得当时疏散及时,男子也被迅速拉开,火势也被迅速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向记者回忆。
  
  随后,男子被移送德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受调查。据查,男子刘某,42岁,汉寿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目前刘某已被治安拘留。民警提醒,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市民应予以配合,切不可采用过激行为妨害民警执法,否则将被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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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江晖

编辑:吴若兰 实习生 刘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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