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黄某系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钟家铺乡农民。2014年9月,黄某为归还欠债,得知中专同学蒋某在长沙开有一家酒庄做烟酒生意,遂有了骗其烟酒用于还债的想法。她对蒋某谎称,自己现在是某公安分局的财会人员,与某市公安局、某政府部门的关系好,可以帮其销售烟酒蒋某信以为真。同年9月29日,黄某以某市公安局、某政府部门的名义,在蒋某所开的酒庄赊购了10年五粮液酒2件、国窖1573酒4件、芙蓉王烟53条、和气生财烟10条、和天下烟10条。3天后的10月2日,黄某又以相同方式,在蒋某的酒庄赊购30年茅台酒8瓶;10月5日,黄某赊购了10年五粮液酒2件、国窖1573酒4件、芙蓉王烟30条、“两和”烟20条。得手后,黄某将烟酒低价销赃,得款11万余元,全用于还债和个人生活开支。黄某除分2次支付蒋某25910元和其家属代付40000元外,其余欠款均以各种理由拖延偿还。
经物价部门鉴定,黄某所骗烟酒总价值为178910元。
2015年3月25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黄乐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