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二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长沙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2013年起,长沙市财政拨出专门工作经费,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纳入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覆盖目标人群6万人。但目前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日常护理等各项困难仍然突出。为此,长沙市政府正式出台实行“两项补贴”政策,采取特殊政策给予残疾人特殊关爱,让残疾人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红网
作者:秦芳
编辑: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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