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明确:举报人采用书面材料、当面、电话、网络、微信或者其他形式,向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政法机关举报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标准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据县禁毒办负责人介绍,该奖励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形成禁毒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浓厚禁毒氛围,为平安道县、法治道县、和谐道县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红网
作者:蒋良辉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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