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2013年,马某在泸溪县农业银行申请办理了6张信用卡(其中两张以朋友名义办理),共透支11万多元。之后,马某又在泸溪县工商银行办理了2张信用卡,共透支4万多元。两家银行多次催收,马某仍然没有归还透支欠款。银行于是报案。
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欠款169872.1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印静 杨丽媛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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