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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成森建议:因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编辑:李艳华 2016-03-24 00: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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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董成森解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问题。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董成森解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若干问题。

  红网湘西3月2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面对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现多种形式,要让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到底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经营?23日,在吉首市召开的湖南省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培训班上,来自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董成森解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并对新型农业如何更好服务于扶贫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传统承包农户的商品农产品供应功能逐步减弱,一些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涌现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以湖南而言,2014年,全省经营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的大户达15.8万户,亩均粮食产量、产值、利润均高于全省平均值。董成森指出,在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大户占大多数,大户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
  
  董成森举例说明,长沙市望城区袁虎是一名全国种粮大户,他首先投资20万元买了一条大米生产线,开办了新康第一家大米加工厂,大米的销量做起来之后,稻谷的供应和品质的保证又成为问题。为此,袁虎决定向外收购稻谷要定点搞标准化生产,同时要流转土地自己大规模种植优质稻。2010年12月,通过与村组干部和农户的协商,以每年每亩600元的租金签订了1134亩的转包土地合同。在2011年4月成立隆平高科新康种粮专业合作社,2013年达到2600亩。这些土地全部种上了优质稻,保证稻谷的稳定供应,实现了大米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同时实现了农业的机械化生产。这不仅带动了农民增收,还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在董成森看来,目前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上还面临着多种问题,比如缺乏引导扶持政策,发展数量不足,有些质量不高,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效益低。在农村土地流转上主要突出表现为流转规模不大,流转难度大,还有农业发展的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
  
  产业扶贫发展离不开农业的发展,到底采用什么形式来发展好当地农业?董成森认为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农民的意愿来选择发展的经营主体。他进一步建议,种养业生产适宜采取家庭经营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是发展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环节适宜采用合作经营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适宜采取公司制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承包经营农户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长期共存,共同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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