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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取缔一屡次违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原料的作坊

来源:红网 作者:熊文 编辑:刘艳芳 2016-03-25 09: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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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S207沿线春华镇九木村段一家屡次违法生产,并储存危险化学原料的作坊进行依法取缔。 曾诗怡 摄

  红网长沙县站3月2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熊文)24日,湖南省长沙县春华镇安监站联合公安、县市场质量监督局、城管中队、供电部门共5家单位,对S207沿线一家屡次违法生产,并储存危险化学原料的作坊进行取缔。
  
  此次行动深刻吸取了京港澳高速“3.19”事故教训,并结合该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和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春雷行动”方案,决定对S207沿线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推动各单位不断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S207沿线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春华镇九木村楠木组S207沿线的一家民居,只见前坪堆放着约50余个储存罐和40余个原料桶,搅拌工具摆放在路边。走进一看,一间简陋的砖房被用作操作间,门口两侧码放着一包包生产原料。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原料通过土锅炉烧制后,掺水再进行搅拌处理,制作成水泥快凝剂,运送到建筑工地使用。
  
  县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黄花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原料99%是氢氧化钠,属于强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会导致皮肤烧伤、灼伤。而遇水后有强腐蚀性,对周边水源和土壤都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去年10月,四川人贾某租用当地村民刘某的房子200余平米,改建成作坊进行生产,却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等相关手续,属于无证无照生产。春华镇安监站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该作坊所使用的化学原材料只能在工业园使用,并通过专业储存方式储存,贾某的做法显然存在着安全隐患。“去年11月份我们就发现了这家作坊,对他进行了断电责令停产的处理,并要求搬离。之后贾某一直都在偷偷进行生产,今天我们过来予以依法取缔。”
  
  执法人员现场将作坊电路进行断线断电,拆除生产设备,并暂扣生产工具和8吨生产原材料作为证据进行登记保存,供县安监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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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文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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