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兰某和刘某从江西来到株洲。当晚11点多,他俩吃完宵夜后,来到天元区某小区。次日凌晨1点,兰某拿出弹弓,对着一辆小车的车窗玻璃打,刘某则在一旁望风。玻璃打碎后,兰某钻进去翻找,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接下来,兰某和刘某连着打碎了5台车的玻璃,却只找到一包黄芙蓉王烟。他俩正准备离开时,被民警发现,当场被抓。
经调查,此前,刘某单独盗窃10起,共盗得11部手机和现金6500元;兰某单独盗窃5起,共盗得2台手机、1台平板电脑、1台笔记本、现金4900元和若干香烟。
检察机关认为,兰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中,兰某、刘某采用破坏性手段共同盗窃1次;兰某单独作案5起,盗窃财物价值14330元;刘某单独作案10起,盗窃财物价值38660元,数额较大。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罗辉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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